在一片闪光灯的招摇下,沈冲拉开车门,弯腰躬身,做了个很标准的绅士礼,等张爱嘉入座后,才从另外一侧进入车子。
“又在外面装绅士收买小姑娘。”
“刚才有小姑娘在场吗?”
夸张的懊恼表情让张爱嘉忍俊不禁,只不过有司机在场,她有些拘谨,没有像平时那样明媚的欢笑,只是抿嘴一笑,眉眼弯弯,回了个同样夸张的鬼脸,然后正色说道:“罗总编说这是一部有韵味的电影,他很喜欢。”
“老罗拍马屁的功夫又长进了。”沈冲舒服的靠在车后座上,先调侃了一句,然后说道:“要论文笔、才气以及学识,老罗在香港影评人中不算顶尖的,不过他这人有个好处,就是奉行中庸之道,不偏不倚,既不苛求阳春白雪,也不贬低下里巴人,价值观和欣赏品味与社会主流合拍,他说喜欢,那票房和口碑就不会差到哪去。”
他随意闲谈,臧否人物,神情举止并无特异之处,但自有一股天下豪杰尽在掌握的气度,张爱嘉借着从车窗透射进来的霓虹灯光,看着那张年轻而又普通的脸,只觉得有种宽广而又深沉的魅力,心头一片安宁与踏实。
好奇妙的感觉……
他不在香港的这些天,天是灰的,地是黑的,身体是疲惫的,心灵是压抑的,他回来了,只露个笑容,说了两句不着调的话,天是蓝的,地是绿的,身体是轻松的,心灵是雀跃的……
“做我的红颜知己吧,我可以打造一个海湾,或者一片大湖,让你自由的游弋。”
一年前他厚颜无耻的话,犹在耳边回响……
他是大海,我是海豚……
他在,我可以任意遨游,他不在,我就要搁浅窒息……
车里一片安静,过了半响,张爱嘉出一声浅笑。
“怎么?”
“没什么,我想起一句以前你说的话。”
“什么话?”
“除了上帝,天下我最大。”张爱嘉注视着他,说道:“你明明很现实,别人却都说你浪漫,你明明很狂傲,别人却都说你谦和,你明明很保守,别人却都说你前卫,你呀,比奥斯卡影帝还会演戏。”
“过奖过奖,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我只是小有所成,还算不上影帝,更比不上你这个金马影后。”
张爱嘉嗤笑一声,正想调侃他做作的假撇清,却听司机说道:“沈先生,后面有人跟踪我们。”
她和沈冲不约而同的扭头,透过后车窗一看,只见有两辆摩托车跟在后面,依稀可见车手脖子上挂着相机。
“是记者?”
“应该是吧。”张爱嘉坐正身体,轻叹一声,埋怨道:“自从你搞的那个《名利场》大爆名人**之后,香港的记者越来越难缠了,经常追着人不放,防不胜防,我都习惯了。”
搬起石头砸了脚,狗仔队果然是个潘多拉魔盒……
不过也难怪,《名利场》出版至今,满打满算还不到5个月,在香港本埠的销量已经能和老牌八卦杂志《明报周刊》平起平坐了,香港媒体跟风能力是出了名的,有利可图,自然蜂拥而上……
“沈先生,要不要甩开他们?”
沈冲微一沉吟,问张爱嘉:“媒体知道你现在的住处吗?”
“我搬过去的第二天就上报纸头条了。”张爱嘉苦笑,说道:“我没告诉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打听到的
“那直接开过去吧,不用管他们。”
尖沙咀距离九龙塘只有六七公里,很快就到了,九龙塘是香港著名的低密度高档社区,张爱嘉入住的是一栋带院子和车库的两层别墅,车子驶进去后,电动门自动关闭,几个跟踪而来的记者对着院子一阵狂拍,然后才离开。
“你饿不饿?先去洗澡吧,我去做点宵夜。”
“古人云:秀色可餐,我们先吃大餐,再吃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