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666小说网 > 重生崛起于香江 > 109.襄王有梦 神女无心

109.襄王有梦 神女无心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林振发是自己的初恋,与林振发相识时,邓丽君仅18岁。

在二战以后,东南亚有很多华人市场的存在,像新加坡它是一个种族的国家,包括华人比较多。马来西亚也是一样,华人并没有好多,但是华人占的市场很多。所以说台湾的歌星就影响他们,觉得歌厅还可以赚钱,他们都是华侨,纷纷开歌厅,因为开歌厅的都是华侨。当地人马来西亚人开歌厅的很少,都是华侨,还有的是台湾人过去投资在那里,两边投资,在那里开。所以就慢慢把台湾(的歌手)带过去,并且他们在那边慢慢发展。

那个时候,马来西亚、东南亚的歌厅也慢慢如雨后春笋,慢慢的在发展。东南亚国家并没有什么很成名的歌星。那个时候,很多台湾的歌星都会去印尼,新加坡,还有马拉西亚这些东南亚国家去发展,似乎台湾去的歌星,比其他地方都发展得更快。就这样台湾人过去唱歌的越来越多,觉得好像在东南亚国家歌坛上唱歌发展的空间比较大,基本上现在台湾每个有有名气的歌手个个都走那条路。

邓利君作为台湾一个顶级歌手,当然也有去东南亚登台献唱的经历,林振发是马来西亚华人,邓利君和林振发就是在马来西亚认识的。

丽风唱片总裁黄连振,是最早把邓利君介绍给东南亚华人的伯乐,也是邓利君十几年来事业的伙伴。1971年,黄连振在吉隆坡买下五月花大酒楼,请邓利君前往为开幕周献唱。在吉隆坡登台表演时,她发现连续三天前三排的观众脸孔,竟然没变过。原来是吉隆坡大东亚造纸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振发很喜欢她,特地花钱包了前三排,邀请亲朋好友来听歌,邓利君唱45天,他就整整包了45天。

林振发比邓利君年长5岁,是个业余骑师。邓利君在马来西亚期间,他常常邀请邓利君骑马、打球,也陪她去吃福建面、怡宝河粉和鸡脚,邓利君的每场演唱会,林振发都包下前三排座位,邀请亲友前来捧场,作为一个花季少女,邓利君是个浪漫主义者,她被林振发的诚意所感动,很快就沦陷在他的攻势之下。

林振发就是邓利君的初恋情人,对女人来说,初恋是最美好,最难忘的,邓利君自己当时还公开讲过一句话,‘这辈子,我非林振发不嫁’,当时的媒体已开始在报道,邓利君可能在3年之内,就要嫁到林家去做媳妇。”

1973年,邓利君转向曰本发展,两人的婚事因邓利君到曰本发展暂时耽搁下来后,不过两人的感情并没有长久的分离而出现裂痕,这几年时间,邓利君和林振发一有空还是会随时联系,林振发只要工作不忙,也会参加邓利君的演唱会,为她捧场的,这次是邓利君第一次个人演唱会,林振发当然想要过来参加,不过为了想要给邓利君一个惊喜,没有提前说而已。

五年的感情是不容易割舍的,林振发又是邓利君的初恋,这样的感情比平常的更加重要,邓利君天姓烂漫,虽然很喜欢跟陈义华待在一起,说说话,但是每次和陈义华一起的时候总是对林振发有股负罪感,她知道自己对陈义华的感情是不可以的,自从发生了游泳池事件以后,邓利君也是因为心里的负罪感,还有对自己内心感情的慌乱才会让她躲着陈义华。

邓利君掩饰的不是很好,林振发也发现了邓利君好像特别在意眼前这个陈义华,心里不有一紧,对他来说,邓利君可是自己的女人,虽然不相信邓利君会变心,但是像陈义华这么帅气的男人出现在邓利君身边,林振发不得不防。

‘陈先生,利君在香港谢谢你照顾’林振发是个聪明人,出生在马来西亚当地一个很有实力的家族,马来西亚万字票房林水成就是林振发的叔叔,像他们这样出生世家的男人当然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威,知道该怎么打击潜在的对手,林振发一边跟陈义华说话的时候,一边还半抱着邓利君,好像是要告诉陈义华,邓利君是他的女人一样。

‘振发’邓利君没想到会被林振发半抱着,挣扎了一下,脸上更显慌乱,根本不敢看陈义华的眼睛。

‘利君是我好朋友,我们只是互相关心’陈义华不咸不淡的说道,不想顺着林振发的意思,看到林振发半搂着邓利君,觉得在待下去心情可能会更加不爽,不等林振发有什么反应,接着就朝邓利君说道,‘利君,我不打捞你和林先生谈话了,我先走了’

其实林振发不用这么表现,陈义华也知道自己已经输了,在邓利君告诉陈义华,林振发是自己的男朋友的时候,不管陈义华做什么,他注定是一个输家了。

林振发相貌不俗,家世更是不凡,叔叔林水成是马来西亚博彩业的大亨,林家在马来西亚当地的势力很大,陈义华的身家不见得就比的上林振发。

陈义华也不愿意和别人抢女人,以前陈义华是真不知道邓利君现在就有男朋友了,后世陈义华知道邓利君历史上有几个男人,但是一直以为邓利君现在还年轻,而且事业这么忙,肯定没空谈恋爱的,所以以前也没问过邓利君这个问题。

邓利君是个大明星,人长的也不错,陈义华和她认识这么久,怎么可能没有别的想法呢,就算邓利君现在有男朋友,如果陈义华真到要使出手段,不见得会搞不到手,只是陈义华不会这么没品,大丈夫何患无妻,有些原则姓的问题,该遵守的一定要遵守,陈义华还没下作到要追一个有男朋友的女人的地步。

前世的时候,陈义华也特别反感两个男的为一个女的争风吃醋,那个女的如果选择自己,陈义华不会拒绝,如果那个女的在两个男人之间摇摆不定,而且选择另外那个男人,陈义华不会对这个女的有什么二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不会没脸没皮还去追求那个女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