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妇女或结婚成为家庭一员,或入姊妹馆,(许多大城市中都设有姊妹馆,由专人管理。)而不准单身妇女有其他生活方式。这条法律是为了禁娼。”“姊妹馆由正式指定的女官负责,并特别设有机构以教养那些没有亲人照料的青年女子,以及那些因丈夫长期出外工作而无亲人供养的已婚妇女
一是在战事刚刚结束或尚未完全结束的地区,收容一部分在战乱中无家可归的难民妇女,组成女馆。龚又村《自怡ri记》记他于太平军占领常熟后,于常熟城内,“路遇无数难妇,知赴南城总局点名,每ri一粥两饭,无屋者常住姚局,有屋者由家就食。”他还讲到他朋友家中一个姓黄的女婢,就在女馆中生活,据《鳅闻ri记》记载,慷天燕钱桂仁到常熟后,即“出令查放女馆难民,给发银米,暂借住兴福寺这些材料都讲到常熟女馆中,收容有不少难民妇女。据说,常熟一带设立女馆等处置,多是仿效忠王李秀成在苏州的做法,那末,我们推测在苏州的女馆中也有很多是难民,大概不致有多大错误。
还有一种情况。自一八五五年初废除隔绝男女的制度后,太平军将士是准许结婚和有家室的了。但是,在行军作战之时,队伍中还是不准带家眷的。在太平天国后期,由于参加太平军的成份比较复杂等各种原因,军队纪律有所懈驰,有少数将士便违反规定而在军伍中窝藏妇女,甚至还有人“私掠民女”的。对这种违反军纪的,检查出来,便将那些妇女送入女馆,统一管理,“不准妄娶,亦不许jian盗。”显然,目的也是对妇女群众的一种保护。
从上面这些情况看,太平天国后期的女馆,不是违背群众的利益而是保护群众的利益的,不是主观地强求一律地推行而是根据客观需要有目的地实行的,总的来说,是有益的,积极的,它与一八五五年以前的那种女馆,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了。
现在,我们可以对太平天国女营、女馆制度概括地说几句。还在一八五三年时,《华北先驱周报》就曾发表过一篇社评,称赞太平天国“在特别作战期间男女分隔”的制度,“询世界得未曾见之奇观,即人类的幻想亦未能形状其伟大。”(《华北先驱周报》,第174号,转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事考》,337页。)作为一种勇敢的、大胆的试验,这种制度确实在人类历史上是“得未曾见”的。但既然是尝试,就可能成功,也难免有失败。我们看到,这样一种制度,当它符合现实斗争的客观需要的时候,它具有蓬蓬勃勃的生命力;而当它那怕是沿着同一个方向前进得过了头,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时,就会走向反面,成为一种脱离实际的幻想,于是就不免要碰壁,要受挫;只有它重新回到现实生活所许可的范围之内,才又重新起积极作用。这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