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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那些对的错的不知对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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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刚哦了一声,仰起头看着猴爷,突然笑了出来:“这些年我有没有变化啊?”

“有。”猴爷点点头:“脾气软多了,气质也好了。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毕竟按照我的年纪来算……我已经四十多岁了呢。”

“四十多岁,屁股还这么有弹性,保养的不错啊。”猴爷下流的捏了捏建刚的屁股:“看看,都弹手。”

“讨厌……”

逛了一圈长安,猴爷吃到连一口水都喝不下去了,捂着肚子坐在路边抽烟,然后受万人瞩目的剑兰王就这么靠在他旁边安安静静的,像个小女人。

“你知道么,我在这有可多人追了,包括李世民那个胖球。”

猴爷嗯了一声,看了看表:“你就没看上谁?”

“当一个人习惯了身边都是强者的时候,他就没办法认真对待那些弱鸡了。”

“卧槽,这是我家建刚说出来的话?”

“你别小看人!”建刚像河豚似的鼓起嘴:“十六年,我没事可就读书呢。饱读诗书剑兰王就是我。”

“哈哈哈哈,好好好。”猴爷拍了拍建刚的头:“已经不是那个吃自助餐吃到餐厅经理求你滚蛋的那个蠢建刚了。”

建刚傲娇的昂起头,哼哼了两声:“走吧,回去休息一下吧,晚上李世民还请你吃饭呢。”

“不去不去,又不认识他。”

“喂,你拐了人家小老婆走啊,陪人吃顿饭都不肯?”

猴爷算了算时间,按照建刚这边的时间流速,小武应该已经老早就进宫当才人了,算起来还真的是李世民的小老婆。想到家里那个粉雕玉彻的小丫头被这胖球糟蹋,猴爷就想把大明宫给掀了……

“行了,好歹给我小弟点面子,毕竟我要走了。”

想想也确实,建刚认识墨荀、李世民的时间远比跟猴爷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单纯从感情上来说,其实非常难以割舍,建刚其实很重感情的,猴爷来了代表她要走了,而这场在所难免的离别,让建刚心里很不是滋味。

“好吧,就算给你个面子。”

在建刚的塔上翻了一圈她这些年的日记,从最开始的兴奋到后来迷茫,日记本里清清楚楚,十六年的时光对任何一个人都不算短……迪亚除外,星灵不算人。这些年的生活把建刚从一个爆裂大猩猩改造成了一个气质高贵的女王爷,动如脱兔、静若处子,而最让猴爷吃惊的是建刚居然能出口成章、引经据典……

这些改变,怎么说呢。就像是被时间发酵过的果子似的,原本热辣青色,但经过了漫长的化学反应之后,终究能够变成醇香美酒。难怪玛格丽特杜拉斯在情人那本书里说,女人被时光雕刻之后才会变得完美。

“我在这的第一年,觉得什么都新鲜,跟着人满世界的跑了一圈,当过游侠、干过小偷。来这的第五年,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随便从资料库里拿出个东西都能让别人跪下叫爸爸。来这的第十年,我觉得好无聊好没意思,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教教徒弟然后发呆等着下一天。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五六年,看着身边的人一点点的老,我特别难受。我跟你说啊,我刚来的时候,认识一个叫墨荀的小子,那时候他好像就二十出头吧,漂亮的不像个人,看着就让人喜欢,可现在他成了个中年大叔,满脸胡子,眼袋也出来了,皮肤也一塌糊涂。还有李世民,你知道那个胖球当年有多帅么,配小武绝对绰绰有余,可是现在你看看那球样,哪里还像个人。”建刚坐在猴爷身边:“我就觉得,我是个路标,人们在我身边来来往往,从年轻变年老、繁衍后代、尽享天伦,而我只能看着他们,走了又来了,来了始终要走。这种感觉,好累啊。我曾经觉得啊,不死已经够痛苦了,但我发现……长生不老才是真的痛苦。”

猴爷没说话,只是轻轻搂住建刚的肩膀,任她靠在自己肩膀上,那柔柔软软的样子和猴爷记忆里的建刚判若两人。

而这时,一个小女孩突然从窗户里窜了进来,大喊一声:“师……”

后半段还没能喊出来,她的表情就跟看到饭粒有一个大蟑螂似的,长大了嘴说不出话来。曾几何时,她都认为自己的师父是无敌的存在,甚至比自己老爹都要更强更伟大,很多人都说她师父是个没感情的妖怪,但现在她居然看到自己这个无敌的师父像小猫似的靠在一个男人的怀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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