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银梁桥的会仙楼,是京都有名的酒家。陈恪与久别重逢的好友,便就近进了这座酒楼,要了个精致的雅间,坐下来说话。
两人点了些精致的菜肴,也不要歌伎陪酒,便让侍卫守住门口,好清静说话。
“子厚兄,先恭喜你高中榜眼!”陈恪笑着端起酒杯道。
“仲方兄,你这是磕碜我呢。”章惇为人豪俊,又在科场扬眉吐气,此刻自然笑声爽朗道:“当初我一时意气离京,很快便后悔了,怎么也该敬一班同年杯酒再走,实在不当人子!”
“确实应该罚酒三杯!”陈恪笑道:“这样你就连饮四杯,我代一干同年原谅你了!”
“哈哈哈,四倍怎么够?”章惇大笑道:“十杯!”
“这可是仙露,不是酒家自酿的酸酒。”陈恪好心提醒道。
“莫非是毒药不成?”章惇却笑道。
“当然不是。”
“那就喝!”章惇一挥手,将搁着酒杯的托盘扯到面前,倒光整整一坛仙露,正好满了十杯。然后在陈恪目瞪口呆中,像喝水一样连饮十杯,脸不红、心不跳,长出一口酒气道:“过瘾!”
“好酒量!”这是一气喝了一斤半高度酒,陈恪大赞道:“子厚可谓酒神也!”
“嘿嘿……”章惇笑了笑,眯眼道:“其实我听说,你们一起去了大理,经历了那么多,还打了仗后,就很是后悔。真该跟你们一齐去。”
“日子长着呢,子厚有的是机会建功立业。”陈恪笑道:“不过,你怎么还在京城?”
“嘿嘿……”章惇又笑,但笑容里满是苦涩道:“回去作甚?那家人一直以我为耻,我凭什么让他们以我为荣?”
陈恪不说话了。他已经知道,章惇不光彩的身世了。
章惇是个私生子,而且是他父亲章俞,与妻母杨氏的私生子……也就是说,他是他父亲和岳母所生的。章俞早岁不自拘检。妻之母杨氏,年少而寡,俞与之通。已而有娠,生子。一开始,杨氏不想留这个孽种,却被其母勉令留之,以一合贮水。缄置其内,遣人持以还章俞。章俞得之云:‘此儿五行甚佳,将大吾门!’
但是别人都不信,这**所生的孽种,能有什么大出息。族人皆以为耻。章惇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成人。二十多年来,心里积蓄的怨气,已经如汪洋大海。他发誓,要压所有章家人一头,让那些鄙夷自己的家伙,只能仰望自己的脚后跟。所以才会在章衡中榜眼后。直接弃权回家。
回去后,他又夜以继日的用功两年,加上从陈恪那里。学到了不少应试技巧,演练纯熟后,信心满满的卷土重来,名次大幅提高,最终与章衡一样,名列第二。已经不能要求再好了。但是章惇总觉憋着一口气……自己复习两年,才考得和侄子一样。这自然说明,自己还是不如他。
一气之下,章衡便连家都不回了。他打算利用这一年时间,好好游历一番,没想到短短数月,就转回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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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互相欣赏,有的是话题可谈,没必要去揭章惇的疮疤。便从往日的情谊,到别后的思念,从出使辽国谈到眼下的裁军,从陈恪今天的遭遇再到章惇进京的打算,什么都能聊得开。
“辽国,真的只有两百多万契丹人?”听陈恪介绍在辽国的所见所闻,章惇难以置信道:“却有八百万汉人?”
“嗯。”陈恪点头。
“真荒谬啊!”章惇摇头叹道:“四倍于人,且集中在燕云之地,为什么不反了呢?就算不想回归大宋,也可以把辽人撵出去,建个自己的国家么!”这厮真是敢想敢说。
陈恪眼前一亮,旋即摇摇头道:“你可见过狮群捕猎野牛群?”
章惇摇摇头,虽然现在还能看到野生的豺狼虎豹,但陈恪所描述的景象,还是只有非洲大草原才能见到。
陈恪便为他描述起来:“一头野牛的体重,相当于数只狮子。它的角,可以轻易挑起一头狮子,将其刺穿。它奔跑起来,能将狮子像破布头一样撞飞。而且它们总是群居在一起,上百头、甚至几百头一群。就是这样一群强大的物种,却被体型小很多,最多不过七八头的雌狮死死压制,只知道消极防守。待斗志消磨得差不多了,一有风吹草动,便争先恐后的逃命,落在最后的自然成为狮群的美餐。”
章惇对这一景象悠然神往,听完后感慨道:“如果牛群的首领能更勇敢些,肯带着他们主动发起进攻,狮子也只能退避三舍吧?或者拼着让它们咬住一头,然后一拥而上,将狮群踏平,不就了天下太平了么?”
陈恪点点头,章惇明白过来道:“你是说他们缺乏领袖?”
“还缺乏反抗的决心”陈恪道:“汉人百姓跟野牛一样,只要自己还能过得去,就不愿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