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了对方骑兵的身影,郑强子右手马刀一举,左手也捞过了身后的半自动弩,也不拎马缰,全凭双腿控制,这套本事每名骑兵都有,完全解放了双手,不过这样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只是怕危险还当个屁兵,反正丁先生也说了,将来会给所有的士兵建一个英雄堂,把所有为浮云战死的士兵都请进去,那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甚至他们巴不得能战死战场才好。
“杀……”二百骑兵发出震天价似的呼喝声,挥动着闪亮的马刀冲了上去,马刀不同于普通步兵的长刀,骑兵要的就是一个气势,一个冲劲,对隐蔽性要求并不高,所以只有骑兵的马刀才是闪亮的,而且马刀也比外贸型的马刀长上半尺,也只有浮云镇这种拥有超前炼钢技术的地方才会拥有如此强悍的武器。
土匪的骑兵傻了吧叽的迎了上来,只不过接近到数百米远的地方时突然发现,对方竟然比自己多出一倍的人数来,步兵或许可以凭着英勇战胜数倍于忆的敌人,但是骑兵不行。
小规模的骑兵对抗,几乎是一个照面冲锋就会结束,一个照面穿插而过,伤亡就已经超过一半了,双方谁都讨不得好去,所以在人数上,自然要求就更高一些,哪怕是以兵法而著称的楚国,也没有听说哪支骑兵部队可以取得以少胜多的神奇战绩。
土匪这边拼了小命的勒住胯下的战马,然后拼了命的调头,骑兵的速度在这种时代无疑就是最快的一种兵种了,对方从高速冲击到停止,再转身,浪费了很多时间,而郑强子已经带着一营的骑兵部队冲到了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对方在加速,又拉近到了一百米,这个距离,已经是半自动弩最强大的射程之内了,虽然对方身上都穿着军铠,只不过对于浮云镇出产的三棱破甲箭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自由射击……”郑强子大吼一声,大嘴一张,将马刀向嘴里一叼,双腿一夹,控着战马高速奔行,双手一架,将半自动弩架了起来,嗡嗡的将箭射了出去,弩一垂,腾出一只脚下狠狠的一踏,手在下方的箭匣上重重一拍,啪的一声将箭上弦,再次射击,军人用起东西来难免会粗暴一些,他们手上弩的箭匣是损坏最为严重的,都是像他这么死命拍的,直到使用的金属制的箭匣以后才有所改善,让他们可劲的拍,据说最近正在研究使用全金属制成的半自动弩哩,那玩意更经祸害。
马跑得固然够快,可是却又哪里有箭飞得快,一支支一尺半长的弩箭飞射而来,直接痛快利落的洞开了身上的军铠,然后刺破人体,钻进体内,虽然他们使用的并不是破山队专用的旋转箭,但是威力仍然不凡,三棱箭头在身体上开出一个孔洞来就足以让一个流血流死了。
眼看着一个个的土匪从马上摔了下来,郑强子咬着嘴里的马刀,从牙缝里发出一声尖叫,像女人办那种事最痛快时的尖叫,他兴奋了,他达到了痛快的最高点,两只眼睛也变得血红,死死的咬着马刀,拼命的上弦放箭,将一个个土匪射下马匹,他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足足将后面的骑兵落出去数十米远去,他的骑术一向都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