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潭还是很勤快地往酒吧跑,后来她索性就在酒吧里做起兼职,让徐老板给她开工资。她自然时时看有关孟君的新闻,而且还是用酒吧大厅里的电视机看。她看的时候夏晓便停下弹唱,跟极少的客人中的大多数客人一样盯着电视屏幕。颇使人惊奇的是这电视竟然是黑白的,堪称“老古董”,问徐老板怎么会在酒吧大厅里安这么个“上个世纪的东西”,徐老板含含糊糊地敷衍,把什么都丢给“癖好”二字。是啊,癖好,你能问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吗?不能。癖好就是癖好,就是这么简单。而也就是直到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酒吧的装潢几乎只有黑白二色,素得可怜。而且酒吧里不管是冯芜还是老二、陆阿黑、陆阿白,都很少踏出这酒吧一步。他们这个年纪本该和她一样,被冠以“学生”的名号,理所当然地坐在教室里记英语单词、演算数学题、背化学元素符号…
周日,谭潭坐在高脚椅里看黑白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弄得一群人不得不跟她一起看。于是,就在那天,她终于知道杜诺为什么要做那份儿资料,也因此,她失手打碎一直摆在吧台上的那只花瓶。在没把新花瓶买回来之前,她再也不可能一边假装擦花瓶,一边看老二调酒。
周日这天的京市国际机场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这个机场本身依旧匆忙地吞吐着各种肤色、说着各种语言的人,这是这个机场的很多人却是要比平时更焦躁。等待的感觉就是这样,到处都是肉眼看不见的火星子,只需一根小火柴就能爆炸。机场早早就拉起警戒线,等候接机的人没有拉出各种横幅,也没有大呼小叫,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刻意做出一副绅士的样子来。
孟君曾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毫不避讳地说他讨厌红底白字的横幅,也讨厌大呼小叫,讨厌喧闹与繁杂,他做的就是他自己喜欢的那种人,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这么多年以来他留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样,从未改变。
巫小婵整整衣裳,不自觉地朝杜诺看去。但说相貌,孟君不算是长得非常好看的人,杜诺站在这儿会不会有些不合适?孟君出现的时候,她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时隔三年,孟君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得出来他有些疲惫,眼睛周围有淡青色的浅浅的一圈儿,不仔细看倒也看不出来。他与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模样没有什么不同,看着让人很舒服。杜诺把那本厚厚的剪贴集交给孟君,彬彬有礼地一笑:“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礼物。”
从出道到两天前,所有的文字和照片,孟君一页页地翻,眼中不掩惊喜。他没有开口说什么话,巫小婵却是很希望他能说什么话的,哪怕是一个字也好,她想听听这个人的声音。
杜诺接着说:“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女孩儿,她帮忙做这个剪贴集的时候很是卖力。她是你的崇拜者,名字叫做‘谭潭’。”孟君一笑,招呼离得最近的摄像:“摄像大哥,麻烦过来一点。”
真是好听的声音——巫小婵这样想着。
他说:“谭潭…”这个名字在他唇齿间水一般流过一圈,简直要让人落泪,“谢谢你。”
酒吧里的人并不知道那个坐在高脚椅子里、失手打碎花瓶的女孩子就是谭潭,他们或许还在为那声在一瞬间盖过电视机声音的碎瓷声而恼怒。谭潭不知是笑还是哭,自言自语道:“杜诺,别以为这样就能讨好我。我谭潭一天见不到雀子,就一天跟你势不两立。你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