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她已经超脱了校花的范畴,从而达到了让全校师生,都不得不高山仰止的程度——她是神!
校花身边会有闺蜜,会利用不及自己漂亮的女生,来承托自己的美丽。
校花身边会有无数男生,那些是她们的追求者,试图博得一亲芳泽的机会。
叶倾城呢?
她不可能会有闺蜜,因为那些女生在她面前会觉得无地自容,她也会觉得那些女生太肤浅。
至于说追求她的男生……
任何男生到了她面前,心里都会充满自卑感,哪还有勇气追求?
总而言之,她在学校没有朋友。
在那些学生眼里,她属于那种只能远观,只能放在心底当神祗崇拜,而没办法接近的特殊存在。
因此一直以来,她在学校里都是独来独往,私底下雷枫也跟她说过,让她跟其他同学多交朋友,可她每次都是用古怪的眼神看看雷枫,好像连解释都觉得麻烦——雷枫又何尝不明白她的想法?
在雷枫看来,叶倾城就好像是个活着千百年的老妖怪,蒙上一层花季少女的皮囊,甚至连秦可卿精明的女强人,都经常在她手里吃瘪。
超然于正常人类的智慧,让她的心智远超同龄人,即便智商很不错的雷枫,也时常觉得脑子不够使。
于是乎,那些高中生在叶倾城眼里,跟幼儿园小朋友毫无区别。
成年人会跟小孩子交朋友吗?
那些同龄人给叶倾城的感觉就是……幼稚!无知!可笑!
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神一般的女孩,毕竟是个很漂亮的美人,虽然敢接近她的人少之又少,却并非绝对没有——否则哪有‘色胆包天’这个词?总得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是?
孙小冬无疑就是这种人。
他长得不是特别帅但也算中上等,身材魁梧挺拔,又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前锋,最重要的是家里条件不错,屁股后面整天有一群跟班,在学校绝对算得上一号人物,喜欢他的小女孩还真不少。
当他看到叶倾城时,少年情窦被瞬间挑起,仗着头上的一大堆光环,他觉得自己很有机会。
四人桌只坐着叶倾城一个人,其他三个位子空着。
孙小冬身后跟着几个跟班,端着餐盘微笑着走了过来。
其实他平时中午都不在餐厅吃饭,也不回家里吃,而是带着一群跟班在学校外面餐厅吃,但现在不是要接近美女吗?
“这个小王八蛋我见过,上次就该狠狠揍一顿!”雷枫怒哼。
上次他带小杰来学校报到,办完手续准备离开时,路过学校篮球场就跟这小子起过冲突。
不过他还没来及出手教训,温家大小姐就参合进来了。
张扬一愣,盯着他低声说道:“疯子……我怎么觉得,你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吃醋的味道呢?”
“我吃什么醋了?”
“你一边让那丫头多结交朋友,一边有人接近你又要揍人……说到底,不就因为那小子是男生,是想去泡叶倾城,你才会这么生气吗?”
“我不该生气吗?她才多大?她还不到十七岁,当然不能谈恋爱!”雷枫立马瞪着眼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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