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蹁跹人蹁跹路人蹁跹
初听那男子声音就觉得莫名熟悉,但是杜汀兰不愿意相信自己是遇到了故人,有过几面之缘的故人,她记得那个时候他特别喜欢穿红色的衣衫,几年过去,这个嗜好似乎也没有改变呢,别的能够想起的,已经不多了。
金阳的相遇,如今再次相见,那么她现在是在哪里?
那小姐还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她,杜汀兰便道:“敢问小姐,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军营啊!”
见杜汀兰赫然睁大的眼,小姐噗嗤一笑,道:“也不算是军营,就是军营里临时搭建的一个帐篷,专门照顾你们这样的伤者。”
她沙哑着嗓子道:“跟我一样的伤者?”
“自然不是,行军打仗,刀剑无眼,受点伤是小事,不过像你这样的,我还是头一回遇到。”
言歌道:“小姐怎么说得自己常年驻扎军营似的,咱们不是头一回来么?”
小姐转身给了丫鬟一记爆栗,道:“小姐说话的时候,丫鬟不准插嘴。”
丫鬟翻个白眼,道:“我去给姑娘拿粥了。”
小姐吃着桌上的点心,满嘴不清地说道:“去吧,多拿点,我也饿了。”
丫鬟一个趔趄,摇摇头,极为无奈地走了。
杜汀兰记得,万圣有一处边塞,位于万圣与回丹国的边界,靠近苦寒陇北,地势险要,崇山峻岭,只一条独行的小道,其余各处全是悬崖峭壁,一不留神就会命丧山间。如今听这小姐的形容,多半就是此处了。只是南山距离此处数以万里,她怎么会在这里。想来也是当日坠下山涧,被崖上的树枝等擦伤了肌肤,也因重击陷入晕厥,后落入湖中。应该是顺流到这边,正好被人所救。
她身上盖着几床被褥,房内燃烧着炭火,可见外边还处于低温。而南山即使比汴都冷,也仅仅是低了几度。不至于像这里一样,穿着厚重的袄子笨拙地行走。
“姑娘,姑娘?”那小姐用手在她跟前晃了晃,见杜汀兰毫无反应,道:“该不是摔坏了脑子吧!”
杜汀兰回味过来,抱歉一笑道:“哦……我……”
“你渴了吧,我给你倒水。”小姐说着,自告奋勇地端起茶壶,手碰触到壶嘴,烫的她一丢手。她尴尬一笑,道:“你等等啊。”
身着华服,看样子也是个大家闺秀,只是行事作风跟别的小姐不同,杜汀兰很是奇怪,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子,会将力与柔同时兼顾得这样恰到好处?
一连喝了几口水,杜汀兰才觉得喉咙不那么干涩,那小姐托腮看着她,自言自语道:“看样子你也不是农家的孩子。你家住哪里?不如等你好一些,我叫人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