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过,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妇孺会有这么难。////或许,想要做一个绝对的好人和做一个绝对的坏人同样困难。纵观今古,大部分的恶人都是良心被吃了一半,尚剩了一半。真正能灭绝人性,连亲生父母、子女老婆都照杀不误,为了自己的利益六亲不认,冷血至及的恶人,毕竟是少数。吴三桂算恶人不,冲冠一怒为红颜,可怜虫罢了。
我咬牙切齿的对高胖子说道:“我们没时间在这浪费,杀了她,把尸体丢湖里”“。”
高胖子叹了口气,颤抖的拿出一包香烟道:“尼妹的源源,别逼爷,爷想先抽根烟。”
我点了点头,没有阻止高胖子。淡淡的烟雾弥漫,我的影像淹没在烟雾中,越来越扭曲。
一根烟抽完,高胖子掏出匕首,咬牙切齿的抓着邓莲芳的头发,把刀刃放在了她的喉咙上。邓莲芳虽然有点精神失常,但并没有完全丧失神智。她惊恐地吼叫,不断挣扎,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瞬间落下。
高胖子握刀的手微微颤抖,青筋暴突。良久后,他的手猛然松开,匕首跌落在地。他耷拉着脑袋,像斗败的公鸡般低声说道:“爷下不了手,还是你来吧。”
我恼怒道:“狗日的,你个棒槌,杀个女人都做不到。”
我一脚把高胖子踹开,拾起地上的匕首大步走上前,抓着邓莲芳的头发,一刀切断了她的喉咙。鲜红的血缓缓涌出,随即瀑布般狂喷,邓莲芳捂着脖子倒在地上,双腿不停的抽动。
她的眼神渐渐变得明亮,怨恨的望着我,像是恢复了神智。我蹲下身,贴在她的耳边道:“这是你自找的。”
我说完,一刀捅进她的心口。然后缓缓合上了她的双眼。血侵湿了我的鞋底。也淹没了我那最后的一点柔弱。气氛有些冷,四周静的吓人,高胖子默默地抽着烟一言不发,仿佛突然间变成了哑巴。
我擦干匕首上的血液,把匕首重新递给了高胖子,他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接过匕首插回腰间。我则拖着邓莲芳的尸体,来到了湖泊边。
我把尸体丢入湖泊中,然后仔细的洗起手来,我洗的极其干净,干净到每个指甲都洁白如瑕。我洗的时间非常长,手上的皮都快搓破了。
爪子龙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别洗了。你就算能洗干净手上的血迹,可洗不净你心里的血,既然做了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是对的了。忘掉这里的一切,我们快点想办法离开这里吧。”
我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背上氧气瓶。手握军用的防水电筒。再次潜下湖泊。
湖里的水很清澈,借着手电筒的光芒。我看到湖底遍布了密密麻麻小山高的尸骨残骸,有人的、有动物的。
在那遥远的从前,这湖泊里一定有许多生物。可章鱼怪来了后,这里成为了它的领地,它杀光了任何想要在这生活的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