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启圣的策略是成功的,天地会一直是清朝的心病。
他们藏的太深,实力范围又太广,不时出现一下,往往就是雷霆一击,或是杀朝廷要员,或是杀作恶多端的恶霸,其中以满人居多,弄得人心惶惶。
二十多具尸体,霸气威武的血字,赶来现场的清兵无不相信这是天地会的手笔。
地方官员慌了,受到指名的胡巴赫吓尿了。
前者果断将事情升级,上报朝廷说有天地会反贼出现,派人支援,后者调了大队人马保护自己,龟缩在家中足不出户,一个晚上要换四五个地方睡觉才能安眠,没有一个人会去在意陆安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奴隶了。
李翔在做出“天地会”北上的痕迹之后,悄悄的避开了这条官道,继续往北而行。
越是逼近北京,李翔的脸色越是严肃,生活在这里的汉人就像行尸走肉一样。他还看到了许多脸上刺了“奴”字的汉人,他们都是那些无端成为奴隶,不甘受驱使的汉人。他们试着逃跑,却没有陆安的幸运,被抓了回来,满人以最耻辱的方式,惩戒了他们,在他们脸上刻下来永世为奴的印记。
李翔真的想不通,亦想不明白。汉唐之际,他们汉人强大的时候,对于投效自己的异族人,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为什么这些异族在强大的时候,反过来如此对待他们汉人?
他一路心事重重,桂仲明也受到了影响,一路上都绷紧着脸,百灵儿也意外的不多话了,闷葫芦的闷在哪儿。
直到他们抵达了北京城,清朝的京师顺天府。
李翔飘逸的发型在清朝是独一无二的,虽说潇洒美观,但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不过他有详细的身份证明,作为缅甸土司的儿子,论地位等同于清朝的小王爷,而且还有吴三桂亲自盖印的出入证明,更加显得地位隆重,城外的士兵也不敢多加干涉,热情的迎他入城。
李翔、桂仲明、百灵儿一并进了京师。
百灵儿闷了一路,终于抵达了梦想之地,打算一饱眼福,哪知大街上人来人往,人是不少,但看不到任何繁华的景象。四周的屋舍都是旧屋,外表也不显得美观,往来间都是身穿麻布衣的汉人,一眼望去,一个穿丝绸的都没有,不由大失所望,撇嘴道:“这就是京师,比我们百夷族还不如呢,跟章凤口岸的差距是一天一地嘛。”
李翔对于清朝的形象,已经彻底的崩坏,心中固然奇怪,却也不觉得意外,但真难想象作为一个国家的颜面竟会是这个样子。
不过很快李翔他们就发现自己错了,三人沿着街道一路北行,越是接近内城,越有繁华之气,四周的建筑也变得富丽堂皇起来。
其实这是清初京师的一大特色,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清朝定都北京之后,实行“旗民分城居住”的制度。“旗”自然是指满人。“民”指汉、回等其它民族的居民。朝廷公然下旨,内城房屋一律让给旗人居住,不允许有汉人住宅。他们蛮横的将汉人都驱逐到了南城,形成了一块全部由汉人居住的贫民区,故而称之为南贫。
商人多集中在东部,西部则大多都是满人的王侯府邸,而北部多为伶人乐户以及妓院等烟花场所,加上南部,故称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达官贵人入城大多是走东、南两门,根本不屑经过南门的。李翔他们初来乍道,哪里知道这些。不过也因如此,他们再一次体会到了满清在这个时代是如何对待汉人的。
李翔他们顺着人流来到了京师东部,终于体会到了作为一个国都的繁华。
商人往来如梭,大批商人云集这里,四周店铺堆积如山,买卖的盛况令人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