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色的瘦高身影飞快消失在云英的视野中,她只有暗暗的叹一口气,拉着曼儿回了家。
“云英,吃了饭带我去看看家里的泥地,顺道给你爹送早饭去。”顾八娘一边招呼云英两个吃饭,一边将杨氏送来的五个窝头装了四个在竹篮子里,准备带去地里,剩下的一个掰成两半放到了云英和曼儿吃饭的土大碗中。
云英只当没见着她的小动作,飞快的喝了粥。她现在的年纪根本做不了地里的活儿,准备带了顾八娘去地里后就带曼儿上南山再拾点柴火,下午再淌过河瞧瞧人人敬畏的西山头去。
也是老天相助,捡了柴下山后正遇上乔齐媳妇带着两个小女儿在门口挑去年的陈豆子,刚满三岁的乔远枝见着曼儿就撒娇不让走,最后干脆滚在地上哭;乔齐媳妇是心疼孩子的,稍稍一犹豫便提出让曼儿留在她家等着远根“下学”一道回家。这感情好,云英正愁着不知道西山情形如何,万一有个闪失怎对得起良心。
谁料,她刚刚信心满满的找着一处容易过河的地方过去便见着血淋淋的一幕,吓得张嘴就打算尖叫出声。
“不准叫!”关平正处在变声期,压低了声音说话带着独特的嘶哑,手中被他开肠剖肚的兔子因为他的动作微微抽搐了下,又让云英的小心肝跟着颤了颤。
早上才在溪边见过的人此时又不期而遇了,而且情形还很诡异。
她拎着还未来得及放下的裤脚站在溪边,他拎着一只没拔毛就被开肠剖肚的灰色野兔……
野兔?兔子!肉啊!烤得油汪汪、外焦里嫩的兔子肉简直就是她能想象出来最好吃的做法,实在不行还能红烧、清焖、白灼,或者白煮了蘸料。
顿时,她将能想象到的兔子吃法在脑海里过了个遍,喉咙不停上下咽着口水;那血淋淋的兔子不再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存在,而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味。
不过,现在兔子都还连皮带骨的躺在关平手中,死相相当难看。
有句俗话叫“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
云英好歹也是见识过别人杀兔子,像关平这样直接将兔子开膛剖肚的前所未见,至少,像他这样子杀兔子,那一身毛绒绒的兔毛完全是不能用不说,而且看他下刀的样子,估计是想直接刮了毛或是从内部剔下肉来,那还能剩多少?
旁边还有一只躺着没动静的兔子,他不是打算用同样的法子处理吧?简直是暴殄天物。云英吞了口口水,“关平哥,你是不是不会剖兔子?”
因为距离太近,她清楚得看到关平的耳根子红了。
“是又怎么样?君子远庖厨,我堂堂一届读书人怎么会做这些事儿。”关平被云英眼中的轻视看得心里极不自在,就是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家中事务一直都是爹和娘打理,可现在他是一家之主,有些事情逼不得已还是会做的,只是他都选择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悄悄的做,就是怕娘知道了难受。
天啊,不会又是一个乔百胜吧?云英对天翻了个白眼,心里自我安慰,至少关平这么说的时候没有立即将手中的野兔丢开,大概还能挽救。
“要不,这野兔我帮你剖好,你分我一点肉就行。”云英自认不是读书人,没有那份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