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着发行粮票和铸新钱谋利积蓄实力时,周士相相继委任了六官。年前未东征前,大学士郭之奇带来的圣旨除了封他为兴平伯外,就是给了任六官的权力。
六官即为吏、礼、刑、户、兵、工六官,负有察言、承宣、审理等职,以方便施政。除了给任六官的权力,圣旨上还允许周士相委任官职,武官可达二品,文官却只能达六部主事级别,而主事一般是六品官。显然,永历这道圣旨对于文官的任免还是卡得极严,从中也能反应出永历朝廷上下还是有着旧思维,即“文贵武贱”。
在此之前,只有金厦的延平郡王郑成功于永历九年(伪清顺治十二年)被特准设置六官。如此不能看出,永历允设六官的前提是该藩(员)与朝廷联络中断,或相隔遥远,为便施政,这才特旨放权。
因吴六奇突然进犯惠州,周士相不得不提前东征,以致六官一直未设。潮惠大捷后,周命徐应元为报捷使往昆明报捷,考虑徐应元并没有正式官职,便命他为工部官,按圣旨所给权力,定的是六品。回到广州后,补充六官的事情宋襄公提了多次,周士相便拟了人选任了下去。
吏官委的是从前李率泰的幕僚桂永智,礼官则是致仕在家的原崇祯朝礼部主事郭天叙,刑官则是原绍武政权的广东按察使司副使丁之相,户官是玄武山一战断臂的营校蒋孝铭,兵官则是在陆丰献策劝降的惠州生员董常清,如此加上工官徐应元,六官便全部到任。
六官之设非于布政司衙门,而是兴平伯属,也就是说,六官其实是周士相的私官,只不过永历朝廷承认他们的官职和品级。他们的职责也仅仅是协助兴平伯处理政务,不得干涉地方衙门办公,这变相约束了六官权力,好为朝廷日后接管藩(员)地盘伏笔。
只不过广东这个布政使司衙门其实是周士相一手建立并操控,连同各府县官员都是他周士相一手任命,所以兴平伯属的六官在周士相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没法子插手具体政务的。
六官之设和布政司衙门、府、县、乡、村及军帅府军部、民部职能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属可有可无的官。但设六官是永历朝廷给周士相的权力,是种象征,所以他又不能不设。为了使六官能够正常运作,不与布政使司及军帅府重叠冲突,导致不作为或拖后腿,周士相重新理了下广东政务。
布政使司作为广东最高政务衙门,地位不容动摇,布政使宋襄公同时为军帅府民部官,负责太平军实际控制区域的一切民政事务。而与民政有关的户官、工官、刑官、吏官四官则列于布政司衙门内,各官向宋襄公负责,具体承接布政使司衙门原关各官事务。这便等于将布政使司衙门的事务具体细分了下,类似后世省政府下辖交通、公安、民政等厅,而这些厅的厅官就是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