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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御史是南凤国出了名的嫉恶如仇的一个人,在他手里被弹劾过的官员,没有一百个,也有五十个,而且,每个被他弹劾的官员,朝廷派人调查后,都会发现这官员的一些问题,大到营私结党,贪污受贿,小到养外室,进花楼等。
养外室,进花楼,这样的风琉韵事,对于当官的来说,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罪。
可是,这事若是拿到朝堂上去说,拿到皇上跟前去说,那就是行为不端,品行有问题。
这样的小罪,皇上不会罚的有多重,却也会影响前程,名声也会有损。
而像这样的小罪,可以说,大部分的官员都会犯,所以,南凤国的文武百官们心里恨极了谭御史,见到他,远远的就会绕路走,生怕一不小心,就会被他捉了小辫子。
而这一日,谭御史正和往日一样,在大街小巷子里溜达,时而还会停下脚步,听听市井妇人们的闲话。
可别小看了这些个闲话,谭御史弹劾的那些官员们的罪状,都是从这些妇人嘴里的闲话来的。
“家里遭了此难,有什么办法,要骂,也该骂那狗官,竟然把朝廷发下来的体恤银子都贪走,你说,这让你们一家子可怎么办?”
“呜呜,早知道会把他腿压断了,我说什么也不会让他去修明阳山,哪怕过年手里头紧点,也好过现在躺在床上动不了,连治病的银子都没有,家里锅也快揭不开了。”
“要不,你请人写一张诉状,告那狗官去。”
“告?怎么告?民告官,难告赢啊。”
一条巷子里面,一户人家门口,站着两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一个妇人正哭的稀里哗啦的,另一个妇人正在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