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绝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而儿子,也一下子长大了,在轩辕绝记忆中,轩辕刚与轩辕冰月,永远是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调皮玩耍的孩子。
当轩辕绝感觉自己老的时候,才知道有个儿女是那么重要,是生命的延续。
第二天一早,雷辰、楚中明、轩辕刚一起去了苍云王朝的都城,苍云城,皇家武院就在苍云城。
苍云城,是雷辰见过比较奇异的都城,与天月王朝,千岛王朝的都城有一种风格上的区别。
一般城池,呈三角形状,底下宽阔,上面尖细,看起来巍峨高耸,固若金汤,但是苍云城却是底下狭窄,城楼宽阔,呈倒三角,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苍云城,在天云大陆历史上有着云中之城的美称,据说它的城楼是飘浮在云层之中。
穿过巍峨的城门,不愧为都城,街道宽阔,城中人山人海,做生意的,南来北往的客商,小贩吆喝声,马车声,混合成了喧闹的乐章。
雷辰三人以飞剑赶到苍云城,路途遥远,略有疲惫,就找了一家门面气派的酒楼,坐下喝杯酒,吃点饭,补充了体力,再去见许双双。
酒楼名为云中阁,高有七层,旌旗飘摇,彩旗飞舞,三个金漆大字横在门额之上,朱漆红柱有三人合围粗细,轩辕刚数了数,十二根。
雕栏玉砌,壁画如花,小二身上穿得都是精致刺绣的衣服,小二眼光过人,一见来这三人,都不简单。
雷辰风度翩翩,身材魁梧,走路四平八稳,气度不凡,即有书生气,又有武者风范。
身后轩辕刚手握碗口精的铜棍,九尺个头,一脸黑须,手臂上的青筋手指般精细,向门口一站,没人敢从他身边过去。
后面的老者,身后刀剑交叉,悬背于背,双眼炯炯有神,走路似行云流水,一看就是高手。
小二赶紧围了过来,眉开眼笑,邀请雷辰他们上三楼雅座。
三楼是专门供达官贵人,高人雅士落座的一个个包间,小二专门挑了个靠窗的包间,凭栏望去,风景秀丽,苍云城的主大街的风景尽收眼底。
轩辕刚一路飞行,肚子早饿了,要了二十斤牛肉,二十个大馒头,二十坛女儿红,三人开怀畅饮,谈论着苍云城的风土人情。
旁边传来一声令人极不舒服的刺耳的笑声,雷辰听起来感觉有点熟悉,抬头一瞧,还真熟悉,千岛王朝的公孙勇。
公孙勇自从太子公孙武变成了妖兽,二王子公孙文对王位不感兴趣,拒绝被立为太子,公孙勇自然就成了太子。
公孙勇并肩同行的公子哥,一身质地上乘,丝织锦服,个头偏矮,脚踏羊皮靴,头戴文巾,双手白皙纤细,象女人手指一般,中指上戴着一枚龙形戒指,手指正对着雷辰,清清楚楚地写着皇甫二字。
看着公孙勇与其聊得起劲,其人走种有着一种养尊处优的姿态,雷辰头脑里闪过一个人名,苍云太子皇甫千云,苍云帝君,皇甫连战的儿子。
公孙勇在雷辰看见他时,也看见了雷辰,脸上得意的笑容顿时消失,整个人象泄了气的皮球,缩了起来。
公孙武谋害公孙勇之时,公孙勇被雷辰救了,按理来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
但是公孙勇并不这么想,反而觉得是一种羞耻,公孙勇一直是个很高傲的人,在牢中所有的窘态,可怜,卑微,全让雷辰看见了,对堂堂千岛王朝太子来说,是个无法洗刷的耻辱。
羞怯之中,还有着妒嫉,所以当公孙勇看见的雷辰后,脸色变得冷漠,不想搭理雷辰,又不想被别人说他,连救命恩人都不理,太失礼。
公孙勇略点下头,淡淡地,声音小的只有雷辰听得见,“雷帮主,别来无恙。”
公孙勇并没打算停下来,与雷辰多说话,雷辰也不介意,跟着点下头,自己三人继续喝酒。
不过皇甫千云听觉灵敏,听见了公孙勇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名字。
雷辰的名头,在天云大陆如日中天,南月城,南海,陀罗国,到处流传着雷辰的英雄事迹。
皇甫千云停下了脚步,好奇地看着雷辰,眼中闪烁着疑惑,这就是能够消灭妖兽,多次失败妖兽阴谋的飞云帮帮主?这么年轻?
皇甫千云目光又停在了轩辕刚的身上,从轩辕刚旁边的铜棍上也猜出了轩辕刚的身份,楚中明,皇甫千云也不认得,不过能与雷辰在一起的,绝不是凡夫俗子。
皇甫千云打量着雷辰,雷辰也打量着皇甫千云。
轩辕刚却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头也不抬,他不喜欢公孙勇,对皇甫千云也没什么好感,只顾大口的嚼着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