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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四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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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出现,这里的人有一半都认得他。

尽管“兄弟盟”近年来人事变换极度之钜,但至少仍有一半以上的子弟当年曾也是毛丰源的部属。

事隔四年,许多人和事,都变了迁,走了样。

可不是吗?自当年毛丰源在黄浦江畔巧遇唐奥运和柴依琳,闯荡半年后,巧逢柴少云遇袭,协力跟“振新堂”大拼数场,直至王宝和酒楼前荡平大雷,郭山龙命丧亚细亚大楼,三年内“兄弟盟”在上海滩的江湖中一枝独秀,无与匹比,毛丰源坐镇“兄弟盟”,也十分如意称心。他胸怀豁达,眼光过人,因而也栽培出不少新秀后进。不过,他愈渐发觉帮中权争益重,为了不欲与唐奥运势成水火,他甘心退身于街坊卖字画、医跌打,这样过了一年,直至靳云鹏要他做一出戏。半年后,他却杀了靳云鹏,一口气逃亡逃了三年余。这下回到上海滩,为报毛祖强仇杀了上官云,又过了半年。转眼间已五载寒暑了。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五年,已足够使一个人成长、成熟、甚至失败或成功。五年,已大可将一个为嘻嘻哈哈而活着的人而变成一个怨怨艾艾而活下去的人。五年,亦足以把一个要轰轰烈烈做大事的人化为一个蝇营狗苟求生存的人。当然,五年也可把轻浮的理想变成落实的力量,更可以把空泛的希望转作实践的力行。岁月是只主掌变化,不理好坏的。

这一天,是有阳光的。

这一日,京华的柳儿巷依然有花香。

这时分,也是日落未落夕暮未暮的时候……

毛丰源他出现了。

他来到顾村花园大门,先以一颗石子为他开了路……

他以一种不肯老、不肯妥协、不肯变坏的心情踏进了顾村花园。

面对这一群有一半曾是自己部属的杀手。

大部分狙杀者,不管是跟过毛丰源的,还是没跟从过毛丰源的,见过毛丰源的,或只听过毛丰源名字的,绝大部分的弟子,都不愿跟毛丰源交手。

一是因为他们都知道:毛丰源是高手。

谁都要命。

跟一流好手动手的结果,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和难以保命。

二是因为他们大都佩服毛丰源。

好汉是佩服英雄的。

所谓惺惺惜惺惺,英雄服英雄,作为一条好汉,通常最大的遗憾,只有三项:只怕空负大志怀才不遇,只恐没有红颜知己,只恨少了个可以迫出自己灿亮星火的战友、同僚、贵人!

毛丰源是条好汉,大家多已闻机而悉,要不然,他也不会一入上海滩,还未识“兄弟盟”前龙头柴少云,就为他荡平青龙巷,决战王宝和酒楼,还最终一并打垮了半爿“振新堂”!

毛丰源若不是个人物,就不会在“兄弟盟”身为三当家,任重道远,如日方中之时,既不欲参与“兄弟盟”干下太多杀戮、罪孽,也不想跟权势日炽的二当家唐奥运争强斗胜,毅然退隐于市,开店专治跌打刀伤,兼卖字画。急流勇退,淡泊不争,自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何况毛丰源当年时值年少,风华正茂。

这些哥儿们扪心想想自己:就未必能够做得到。

所以他们大多敬仰毛丰源。

最令这些好汉们感动的:是毛丰源佯作惧于靳云鹏的威势,与靳云鹏合作,却反过来格杀靳云鹏,逃亡三年半,转战四千里,才一返上海滩,就在公平决战底下杀了众人心目中的“战神”上官云,为他大伯毛祖强报了大仇。

要这些好汉打从心里佩服一个人,除非那人能做出比他们更有种的事。

好汉是佩服好汉的。

好汉之所以会成为好汉,是因为他想当一名好汉。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正如一个人想发财,他才会发财。发财是一个理想,有了这个“梦”之后,他才勤奋加节俭加做生意,那么,才有“发财”的可能。一切,得先有“梦”,才有“现实”。所以,有人把“梦”当作“不现实”,这种想法的本身就“不现实”极了。

一如一个人想要有知识、有学问、有功名,才会念书。没有这样的渴切、希望、欲求,他根本就不会念书。就算是被迫着在念,也不会有什么成绩,更遑论有什么成果了。

好汉要成为好汉,就得要做出“有种”的事儿来。

例如:威武不屈、讲义气、守信诺、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敢为天下先、贫贱能不移、不爱财不怕死、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虽死必为、富贵不淫、不事二主忠君爱国……有些人能做到其中一两点,有些人则能做到其中好一些。

当然,无须要事事都做到十足,因为,这样的话,好汉早当不成,人倒早死了一百二十四次了。

所谓好汉,其实是要能做出一些平常人所做不到而又令人拍手叫好,拍案称快的事。

眼前,毛丰源就做到了。

他们当然不想跟这样一个人为敌。

但也不是人人如此。

在场的,至少有四个不是这样想。

所以他们一齐动手。

杀毛丰源!

他们四人,都抱持着不同的想法:

人做事,通常都有他的目的。

可是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目的。

譬如一个人想成名,甲可能是为了成名便可以名求利、发大财,乙可能想要得清誉始能掌握实权,丙可能纯粹为了显父母光大门楣而扬名声,丁则是当成名本身就是一种威风、一种享受。

都是要成名,可是目的都不一样。

同样的,过来杀毛丰源的四名弟子,都怀着不一样的目的:这四名弟子中,有一名叫做“马大哈”的。当然,“马大哈”是他的外号,由于他的绰号太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当是他的代号,而且比他原名更出名,也常把他的名字连着外号一起叫。

正如有些人叫“大小眼”、“大傻”、三毛”、“鱼头云”、“星爷”等一样,他们当然不是生出来父母就替他们命名为星爷鱼头云三毛大傻大小眼的,只不过,别人叫开了,叫习惯了,可能真的已忘了他们原来的名字了。

马大哈总算还好,别人至少还知道他原来姓马。

他的视力很不好,已接近半瞎。

他出手一向都是靠听觉、嗅觉、触觉乃至于灵觉的。

他乍闻毛丰源来了,马上就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表现和晋升的机会。

只要杀了毛丰源,他就可以少熬许多年,马上可以在众多同侪中脱颖而出,成为炙手可热一枝独秀的大人物了。

届时,地位恐怕决不比宋江低,恐怕还在李逵之上呢!

为了这点,马大哈啥都不管了。

他抄起龙须钩,猛攻毛丰源。

马大哈对自己的期许一向都很高。

就算是在他而今不得意的时候,他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王子一样,高贵漂亮,与众不同,气派非凡,神采飞扬,尽管他自己也并不怎么看得清楚自己的样子。

人就是这样,打扮,往往是对别人的一种模仿,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自许。

人装扮往往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人看。

有些人甚至连活着也是,为别人多于为自己。

说真的,人在一天里、一生里,有几件事真的完全是为自己而作?

正如马大哈为求晋升而杀毛丰源一样。

他的成就须得靠毛丰源的尸身垫起来。

望万千则不一样。

他一听毛丰源出现了,心中一喜:知道那是一个机会。

可是他也马上省悟:这时机不是凭他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掌握的。

毛丰源能杀靳云鹏、能诛上官云,又岂是自己对付得了的!

所以他马上把“杀毛丰源”的意念转化为:“假意要杀毛丰源”。

这个时候不能退。

一退,就给李逵发现自己怯懦。

也不能真的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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