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将你封到天边去,自己爱干嘛就干嘛!”
“呵呵,多谢主公赏赐,我喜欢东边,到时候主公就将我分到东边去吧。”
“别人都喜欢西边,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你怎么喜欢东边?”
“自从主公说了海上的事情之后,我就想到海边去看看。”
方志文深深的看了田畴一眼,笑着答道:“肯定有机会的。”
一个重要的议事会议,变成了像菜市场一样热闹非凡的婚礼习俗讨论会,有香香在里面煽风点火,场面更是热闹非常,方志文也颇为无奈,但是大家的态度方志文算是明白了。
事情似乎解决了,方志文的心里有点不知道啥滋味的感觉,更让方志文纠结的是,自己给李雪音写了一封长长的飞鸽传书,在忐忑的等待了整整一夜之后,天亮了才收到李雪音的回信,而让他郁闷不已的是。李雪音的回信很简单,居然只有一个字----‘哦’。
方志文冥思苦想想了半天,也不明白李雪音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己的智商忽然下降了?方志文又不好意思继续追问,既然李雪音这次只写了一个字。再问的话恐怕连一个字都没有了。
虽然始终不的明白这个‘哦’代表了什么深刻的意思,但是至少。李雪音应该是不反对这个事情的。或许她的意思是没啥意见吧,至少她明白,如果不是方志文有这个意思,甄家也不可能将甄姜硬塞给他。
既然现在属下们的意思也都是赞成的,呃,至少没有反对的,方志文也不再犹豫,联姻就联姻吧。
甄二公子得到方志文肯定的答复自然是十分的开心,看着甄二公子兴奋的样子。方志文甚至有些怀疑,这个甄姜妹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甄二公子将她嫁出去了难道就能让他这么兴奋,甚至有种送走了灾星一般的感觉。
虽然甄二公子的意思挺急切,不过这事至少得明年开春之后才行了。因为,方志文现在要出塞准备拉开光和四年的秋冬攻势的大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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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文带着八千骑兵,出塞后没有急着向北进攻蹋顿的地盘。而是先向西,冲着楼班的地界而去。李元志则带着四千部队,从岭西寨出发,沿着沼泽和沙漠向西运动,然后在折向南方,监视并牵制鲜卑人的兵力。
折罗带着四千骑兵,在濡水以东游弋,一方面觊觎着濡水两岸的乌桓部族,另一方面,也牵制着蹋顿的五万部队,给赵龙的部队,以及玩家渗透出关的小股部队尽量创造出有利的环境,同时,也准备接应赵龙掳掠的收获。
秋天的草原一片金黄色,站在山坡高出,仰头能看到辽远的天空上飘荡的朵朵白云,低头能看到在草原上游动的白云黄云,嗅着那久违的味道,方志文带着大队骑兵,隐匿行迹,从楼班与蹋顿接合部穿插而过,准备突袭丰宁营地的乌桓大型部族。
金鹰这种战略道具是很稀少的,方志文在草原上纵横了两年,灭掉的草原胡族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整队的万人队都有好几队,但是,获取的金鹰一共的三只,所以,方志文才始终将部队分成三个部分在草原上活动,为的就是要充分的利用金鹰的能力,当然,也是要避免被携带金鹰的敌人为围杀。
而且据李元志的情报分析表明,蹋顿手下的十员四阶武将,四名五阶武将,他本人是六阶武将,常备作战部队十万,奴兵八万,战时征召可得共四十万的作战部队,整个部族人口一百三十万。占据的地盘东到昌黎西部,北到濡水北岸数百里,南至右北平卢龙塞,西到上谷以北的草原,占地面积巨大,相对来说,人口分布非常的稀疏。
其实这也是游牧民族的固有特点决定的,大批的牛羊,是不可能聚集在一起放牧的,尽管蹋顿也想尽量将人口和部队聚集起来,抵御越来越猖獗的汉人马贼,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密云城塞的升级,让蹋顿意识到,整个密云的战略斗争,开始向着汉人倾斜了,密云城塞挡道而立,密云以南就会成为汉人出击草原的大本营,越来越多的汉人和异人军队,开始扫荡密云要塞以北的密云山区,蹋顿知道,决定生死的战斗就要开始了,除非他现在就壮士断腕,大举向北迁移,甚至投向鲜卑,否则,就只能跟汉人死磕,用手里的刀剑来决定双方的命运。
蹋顿不甘心!他的大乌桓梦想眼看着一步步的接近,却忽然杀出个密云要塞的方志文,毫不留情的将他的美梦粉碎,他真的不甘心,无论如何,他都要争一争,哪怕撞的头破血流,哪怕赌上整个乌桓族的未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