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Elizabeth对我说,“你也忒没趣,竟然连百乐门都没去过,白在沪津生活了。”
百乐门,凡是在沪津,三岁小孩都知道。日夜笙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十里洋场的达官显贵,就喜欢去那里谈生意,看表演,头牌名媛左拥右抱,点一根雪茄,畏在美人怀里,絮絮灌下一杯红酒,好不惬意。
可我实在不敢和父亲说,蔚月觉得我很不上道,她不以为然,“有何难?你只管告诉你爸爸来我家补课就是了。”
于是几日后,当我看着父亲坐在沙发上,悠悠点上一根烟的时候,心跳得七上八下。
大抵是我平日一直很乖,他倒也没有多问,只是交待我“早点回来。”
心终于松了一口气。
本来应该是李叔负责接送的,等车开出了明泉山庄,我便以“过会和同学约好了一起坐电车”这般拙劣的借口,让李叔把车停了下来。
李叔本不愿意,可我害怕自己东拼西凑的理由漏洞百出,只坚持要走下山。他拗不过我,便由着我走了。
本着心虚的心理,我一步一回头,又东张西望的,竟显得更加鬼鬼祟祟。
当一辆黑色福特在我身边一个潇洒刹车时,那几乎是快要划破天际的刺耳声把我生生吓了一跳。
我整理出一个笑容,“李叔,我不都说了吗,我自己可以的,不麻烦您送我了。”
车内半晌沉默无声,只见车窗慢慢地被摇了下来。
我瞪大了双眼,颤颤巍巍地指着眼前的人——傅绍清?!
他戴着黑色的大墨镜,泛出一道冷冽的光,把一张俊朗的脸衬托地更加乌气沉沉。
“你…你不是回燕京了吗?”我结结巴巴,更加心虚。
傅绍清眼见我慌里慌张,不由得扯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一个人在公路上左顾右盼,连车都不坐一辆,看样子是很有决心自己走下去。”
看来刚才的一切都被他看到了,太丢脸了太丢脸了。
我在内心捶胸顿足。
“我这是强身健体,劳逸结合,我就不爱坐车,我就喜欢走路。”我脸一红,硬着头说瞎话。
“怎么,还脸红了,见到我那么快就从燕京回来很激动?”傅绍清的眉毛一挑,说得极为刻薄,“接下来是不是打算抓着我不放,让我对你负责?那夜之后,见我匆匆便离开了明泉山庄,是不是憋了好久,这个场景应该在你的内心排练过很多遍了吧。”
我觉得他简直莫名其妙,我压根什么都没说过,倒是他,动不动就乱猜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