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一向对危险都有着天生的嗅觉,但对安全却有着天生的迟钝!
今天在他眼前一闪而过的魅影,楚天觉得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只是一般的流行,或者飞鸟的话,根本就不会提起他的注意。
所以,他才会对那个魅影,一直都耿耿于怀!
“那,哥……你是意思是……只是一种预感吗?”萧菲菲又追问道。
“嗯,只是一种预感!”楚天坚定地点头道,因为他除了看到了一闪而过,什么都没再看到过。
“那哥你快吃吧!预感这种东西很玄的,我也经常有,不过都很少发生的!你别担心啦!”
萧菲菲微笑着,给楚天鼓舞道。
看着萧菲菲那灿烂的笑容,楚天也跟着笑了,他从来就是个乐天的人,又怎么会感到忧郁呢?
不就是一个魅影嘛!
你要来的话,大不了哥就再把你给解决掉,反正这几天也确实是闲疯了,正好有人来练练手。
不过楚天担心的可不是他自己,他是在担心自己的身边的人,比如:秦馨儿,韩菲寒,索冰,萧金他们。
这些人都不在自己的身边,而自己也不可能幻化出几个分身来,把这些人都一一给保护住,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危险扼杀在他发生之前。
吃过晚饭,萧菲菲收拾了一下碗筷,就跟楚天道别道:“哥,我回去了!”
“嗯!”楚天点了点头应道,有些事情,萧菲菲在场他还是不太方便去做,走了才好处理一点。
萧菲菲的前脚才踏出房间,一直都躲在门外的莹蝶,被楚天一扬手,招到了掌中。
莹蝶此时已经焕发着白色的光芒,在这黑夜里如萤火虫一般的刺眼、夺目,一看就知道这莹蝶已经发育完成了。
那就意味着,那天自己杀掉的那个黑衣人的尸首,已经被人夺走。
此时,电视机里传来了一段新闻,医院里的停尸房在三个小时前,发生了一宗尸体被盗的案件。
连尸体也有人偷?
而让人更奇怪的是,这个匪徒也就只偷走了一具尸体,其他的都安然无事。
难道这具尸体的里面有金子,这人去挖尸寻金了?
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楚天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然后将一滴鲜血滴到了莹蝶的身上,这是他用自己的鲜血喂养过的幼虫,在它成蝶后,自然就会回来寻找楚天这股熟悉的气息,而当楚天将自己的血再滴到它的身上后,它就会把自己所记得的信息传布到楚天的脑海里。
楚天用手轻轻地盖住手掌上的莹蝶,莹蝶在他的双掌之中焕发出闪亮的红芒,红芒越来越盛,很快就从指缝飞射而出。
顷刻间,照亮了整个房间!
几秒钟过后,楚天闭上了眼睛,聚精会神地在摄取莹蝶所带给他的信息。
他看到一个白衣人,这个白衣人的动作很快,行动起来跟他今天早上在公园里见到的那道白芒,很是想象。
楚天断定,这个人就是今天自己在公园里见到那道白芒,果然这人是要来对秦馨儿不利的,他肯定跟之前袭击秦馨儿和自己的那帮人是一伙的。
映像继续在楚天的脑海里播放着,白衣人来到太平间的门前,只用了一掌就将太平间的门给劈开了,然后直接奔向目标,第一时间就打开了放着黑衣人的那个抽屉。
然后将黑衣人的尸首从那个抽屉中提了出来,速度之快恐怕连太平间的闭路电视,都未必照得到他的样子和动作。
在他走的时候,并不是从正门出去的,显然他也害怕自己的事情败露,他是破窗而出的。
渐渐地,莹蝶的光芒在楚天的掌中褪去,逐渐变成了原来的亮白色。
楚天知道莹蝶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了,根据莹蝶所提供的信息,他大概能故意到这个白衣人是往着那个方向去了。
只要有了这个信息,他就能找出这个人来,毕竟莹蝶的身上也带有了这个人的气息!
楚天拍了拍莹蝶可爱的小头颅,再喂了它一滴鲜血,这滴鲜血已经够莹蝶产卵、和腐化出它的下一代了。
就让它的下一代继续为自己服务吧!
楚天将莹蝶放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子里面,这是他用来培养莹蝶的地方,在秦门每一个人培养自己的莹蝶都有着各自不同的习惯,像尖鹊,他比较喜欢用黑色木盒子,他说这样才配得上玄虫的神秘。
而楚天则喜欢用透明的盒子,因为相比于神秘,他更看重的是自己可以看着玄虫在自己的眼帘底下长大。
很多玄门中人,都会把玄虫当成是自己的工具,但楚天则把它们当成是自己的朋友,就在吊在他房间横梁上的草药一样。
他喜欢看着自己深爱的朋友一天天的长大,然后跟自己共同并肩作战,这种富有感情的培育方式,所培育出来的玄虫跟自己的主人是有感情。